1.参加实验的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安全条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室内安全设施、标志必须齐全有效。
2.实验室内贵重、精密、稀缺仪器设备应有专人管理、使用和保养。特种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
3.做危险性实验时必须经实验中心主任批准,有两人以上在场方可进行,节假日和夜间严禁做危险性实验。做放射性、激光等对人体危害较重的实验,应制定严格的安全措施,做好个人的防护。
4.实验室内易燃、易爆、剧毒物品要按有关规定专人保管和使用,不得任意乱放。
5.实验室内严禁烟火、严禁住宿、严禁存放个人钱物。
6.未经许可,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
7.实验室要设立安全员,负责督促检查安全工作。
8.实验中心全体人员都要树立安全意识,每日最后离室人员要负责水、电、门窗的安全检查。
9.实验中发生事故,应有急救措施,同时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联系电话为:
实践教学科:
保卫处防火科:
总值班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