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4.1 理化实验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者:韩玉静发布时间:2024-06-05浏览次数:10

1.参加实验的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安全条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室内安全设施标志必须齐全有效。

2.实验室内贵重精密稀缺仪器设备应有专人管理使用和保养。特种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

3.做危险性实验时必须经实验中心主任批准,有两人以上在场方可进行,节假日和夜间严禁做危险性实验。做放射性激光等对人体危害较重的实验,应制定严格的安全措施,做好个人的防护。

4.实验室内易燃易爆剧毒物品要按有关规定专人保管和使用,不得任意乱放。  

5.实验室内严禁烟火严禁住宿严禁存放个人钱物。

6.未经许可,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

7.实验室要设立安全员,负责督促检查安全工作。

8.实验中心全体人员都要树立安全意识每日最后离室人员要负责水门窗的安全检查。

9.实验中发生事故,应有急救措施,同时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联系电话为:

      实践教学科:  

      保卫处防火科:

               总值班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