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1.10 理化实验中心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办法

发布者:韩玉静发布时间:2024-06-05浏览次数:10

为了建设具有良好思想品德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尽快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充分发挥老教师对青年教师的传、帮、带作用,根据实验中心的具体情况,对实验中心新人员实行导师制培养方式。

1.10.1培养对象

1.2022年以后新教师及实验技术人员。

2.根据教学工作的特殊要求,需要进一步培养的其他人员

1.10.2指导教师条件

1.实验中心在岗的骨干主讲教师,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2.具有很强的工作责任心、严谨的治学态度、扎实的工作作风,从事教学工作10年以上,且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

1.10.3培养目标

1.教育培养青年教师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具有奉献精神,进一步增强他们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树立师德风范,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备学而不厌,诲人不倦的品德。

2.帮助青年教师形成高校教师必备的知识结构、能力结构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教育科学,懂得教育规律,解决如何教,怎么培养人的问题。

3.在教学实践中,指导青年教师依据实验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课程目标和教学内容,撰写教学日历和教案;传授教学方法和授课技巧及经验;组织好课堂讨论,严格教学要求,强调对实验报告批改、学生上课出勤率及遵守教学纪律的管理,掌握成绩评定规定。经过一学期的努力,使青年教师能较好地胜任相关实验课程的授课工作。

1.10.4具体要求

1.指导教师每月至少听一次青年教师的课,听课后要有交流记录。

2.指导教师每月至少与青年教师研讨交流一次,帮助青年教师熟悉实验教学规范和教学大纲,学会撰写教学教案和讲稿,总结授课经验,并做好交流记录。

3.对青年教师的教学培养效果进行记载并保留;记录对青年教师教学效果的过程评估,使得青年教师能直观地看到成长过程。

4.青年教师每学期末提交一份教学工作总结,由指导教师对青年教师的教学情况作出评定。

1.10.5管理与考核

1.培养期满,青年教师提交一份教学工作总结,由指导教师对青年教师的教学情况作出评定。指导教师提交培养记录,中心组织考核小组对所指导的青年教师按培养目标进行考核。

2.对未通过考核的青年教师,需继续参加培养,直至合格,或者辞退。

1.10.6本办法由理学院理化实验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