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1.5 理化实验中心材料、低值耐用品、易耗品管理办法

发布者:韩玉静发布时间:2024-06-05浏览次数:10

1.5.1 总则

1.为贯彻执行勤俭办学的方针,加强学校材料、低值耐用品、易耗品(以下简称物品)的科学管理和使用,防止积压浪费、特制定本办法;

2.根据统一领导、分工管理、合理调配、节约使用的原则,学校不设总,实验中心自行建负责管理;

3.各实验中心必须建立严格的物品管理责任制,对物品的计划、购置、保管、领用、回收都要有人负责,做到验收严肃认真,进出手续清楚,目记载及时,定期核对检查,保持物相符;

4.各单位应该经常对师生进行勤俭节约、爱护公共财物的教育,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自觉地管好、用好各项物品。对成绩显著的人员,应该表扬与奖励。对工作不负责任或违章操作造成损失和铺张浪费的人,给予适当的批评或处分。

1.5.2 范围和分类

办法所称的物品,包括教学、科研等各方面所使用的,但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物资;

材料:指金属、非金属的各种原料、燃料、试剂等;

低值耐用品:指不够固定资产标准、又不属于材料范围的用具、设备、低值仪器仪表、工具、量具、科教器具等;

    易耗品:指玻璃器皿、试剂、元件、零配件等。

1.5.3 计划与购置

1.加强计划管理工作,各使用单位必须按时上报所需物品计划。教学实验用物品,应根据实际需要和资金的可能,经实验中心主任、院主管领导同意,报学校教务处教室与设备管理中心;

2.采购物品,由各单位自行决定,要货比三家,竞价采购;

3.采购人员购回物品,应及时填写入库验收单,送保管人员验收入库,如发现质量、数量等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1.5.4 领用与管理

1.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物品的领用及保管工作。领用物品须带实验中心主任名章,在出库单上盖章以示审批,领用人签字;

2.物品的管理,低值耐用品、易耗品其使用单位要建立明细账。分室要建立登记本,定人管理。损失、损坏应及时办理报废,主任签字后销。要加强对用品的管理,每学期要进行清查,及时调整目,保持物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