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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院2024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者:韩玉静发布时间:2025-05-12浏览次数:10



为给学生提供自主选择的机会和良好的个性发展空间,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结合《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农垦校发〔202482号)(以下称《转专业管理办法》)精神,特制定我院2024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转专业领导小组,负责学院转专业全流程具体工作。

1.领导小组:负责转专业工作的组织领导

组  长:学院院长、学院党委书记

副组长: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副书记

成  员:信息与计算科学系主任 应用化学系主任 办公室主任

2.监督小组:负责对转专业工作进行纪律监督监察

组  长:学院纪委书记

成  员:学院纪委委员

3.考核小组

组长:系主任

组员:骨干教师4

二、报名要求

1.转专业面向群体为2024级本科生(不包含留级生)。

2.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允许申请转专业:

1)属于定向就业招生及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升本、高职班(三校生)、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中外合作办学、中(高)本贯通等特殊招生类型。

2)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或应作退学处理。

3)有记过及以上处分,且在处分期间。

4在校期间已转过专业(或由其他学校转入)。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不受转入专业人数和条件限制:

1)留(降)级、休学期满复学以后原专业发生变化。

2)创业休学后复学。

3)退伍复学。

三、接收人数与选科要求

专业名称

在校生数

拟接收数

高考选科要求

信息与计算科学

68

11

包含物理

应用化学

69

11

包含物理、化学

注:“在校生数”指2024级本专业现有学生数。

四、提交材料

有转专业意愿且符合转专业要求的学生,参照各专业拟接收人数,提交以下材料:

1.学生本人签字的转专业申请。

2.学生本人签字的《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

3.学生本人大学阶段第一学期已修课程成绩单,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4.退伍学生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5.创业学生需提供学校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6.其他:获得有关的表彰、奖励或证书等(若未获得可不提交)。

以上提交材料,应于2025523日前送至学院611(基础实验楼)办公室,过期不予接收材料。

五、资格复核

1.对已提交成绩单(已修课程成绩单、高考成绩单)进行复查。

2.复核学生学籍(休学、保留学籍)、处分情况。

六、考核程序及地点

对申请转入我院的学生,学院将通过考核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在招收转专业人数限额内进行录取。考核成绩满分为100,由两部分成:

1.综合成绩:占40%,本人大学阶段第一学期已修课程综合成绩。

大学阶段第一学期已修课程成绩=大学阶段第一学期已修课程成绩的平均分百分比排名×100

其中:大学阶段第一学期已修课程成绩的平均分百分比排名以教务处数据为准。

2.面试考核成绩:占60%

1)英语(或其他外语)能力:占30%,英语(或其他外语)自我介绍,重点考察英语(或其他外语)表达能力。

2)综合素质:占70%,学业介绍基本情况、重点突出化学和数学相关基础课成绩、个人兴趣爱好、参加过的项目和竞赛、所获奖项和荣誉,着重介绍转专业理由、对专业的理解、转专业后个人发展规划等;考核评审人员对学生提问,重点考察学生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文化素养、心理健康状况、专业认知能力、沟通表达能力、自我认知能力、分析应变能力、创新创业潜质、团队意识、学习态度等。

说明:

1.考核小组依据面试环节对学生基础知识、专业水平及综合素养等多维度表现进行综合评定面试成绩,每位考生面试时长原则上控制在10~15分钟。当申报转专业人数超出限额时,复试环节实行差额遴选机制,差额比例原则上设定为拟接收人数的150%,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筛选。考核评审组成员须依据评分标准独立完成成绩评定,最终成绩取全体评委评分均值。根据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录满预定接收名额即止。

2.总成绩=综合成绩(40%+面试考核成绩60%)。

3.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此项中综合课程成绩得分用归一法处理,以最高成绩者为30分,面试考核成绩按平均得分的70%计算。

4.考核过程全程录像,考核结束后考核成绩、录像资料等相关材料由学院存档备案。

5.学院进行面试时间:52815:30地点:基础实验楼624室。

七、录取及公示

1.录取: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若录取最后一名存在综合成绩相同者,则按已修课程的原始成绩高低排序,或进行加试以确定最终录取名单。

2.公示

1)面试结束后2天,拟录取名单将在学院公示栏和网站同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不再接受反馈。

2)公示期间,如学生临时提出放弃拟转入资格,则按照最终个人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不再另行召开专门会议研讨。

3)公示期间如对拟录取结果有异议,学生可向学院纪委申诉(电话:0459-6819333)或向学校教务处申诉(电话:0459-6819092

4)公示期结束后,学院将拟录取名单汇总表、学生申请表等相关材料上报教务处。

八、信息公开及联系方式

理学院2024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相关信息将通过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布。

学院网址:https://science.byau.edu.cn/

联系人:赵老师   电话:0459-6819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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